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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 为农民工撑起“护薪伞” 2022年03月23日

近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于是立即采取行动,为农民工化解“忧酬烦薪”事。

该检察院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恶意拖欠26名农民工工资130余万元,且时间长达4年之久,期间还有挪用工程款买车等行为,属于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在张某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立即筹集60余万元用于支付工资,但因拖欠工资尚未完全支付,社会矛盾尚未化解,农民工权益未得到有力保护,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仍决定对张某某批准逮捕,并对其积极引导、释法说理,督促其立即支付拖欠工资。

该院通过将刑事手段的“势能”转化成化解矛盾的“动能”,最终在批准逮捕后的一周内,促使张某某家属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完毕。  

下一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立足检察职能,融入地方发展大局,重点监督农民工薪酬这一国家重点关注领域,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贡献检察力量。

(王琼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