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伟咏
新国发2号文件提出,贵州要切实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对贵州营商环境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和新理念。
民营企业是稳预期、稳投资、保市场主体的核心单元,但当前一些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困扰着民营企业,影响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推动相关理论制度创新和政策举措出台。
促进民营经济有序运行。在依法监管上,立足于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持续提升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从严执法;在监管方式上,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拓展“互联网+监管”领域,综合运用信用监管、重点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监管态度上,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监管与服务并重,针对处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等,注重做好宣传教育服务;在监管力度上,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加强特殊行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民生领域的行政垄断和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
推动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持续降低要素成本,以切实有效的举措解决生产要素成本居高不下难题,水电气讯报装实施“三零”服务;有效降低中介成本,培育壮大本省中介服务市场,提升中介等级和服务水平,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开展“区域评估”“多测合一”“多规合一”,破除中介机构的隐性垄断;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简化审批手续,降低涉企收费,继续实施免费刻制印章、税务Ukey等举措;持续压减企业税费负担和遵从成本,强化“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容缺办”“上门办”“自助办”实施力度,提高发票电子化比重,多措并举提升缴纳税费便利度,大幅压缩纳税时间,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和疫情减税降费政策,降低社保费率和缴费基数,提高实际参保率和覆盖面。
助力民营企业公平竞争。为有效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动能,资源配置要从政府主导为主向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转变。减少各级政府对资源配置的管制和干预,促进企业自主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弱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冲击,激发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在要素市场方面,加快推动水、电、气、网、数据等行业交易市场化;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放开招标投标行业市场资质资格准入,不设审批、不设门槛,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充分竞争的同时,加强对招标投标各类市场主体行为的行为监管和责任追究,提升部门协同监管水平;在招商引资方面,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平等化,内资与外资、国有与民营都公平享受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服务供给等。
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才能保证营商环境的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最大限度减少不确定性和自由裁量权。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债券、股权等私有产权,以及企业市场准入权、自主经营权、公平竞争权、享受公共服务权等公有产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作为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抓手,用法治来调整市场主体的行为,使市场规范化、有序化运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市场主体“宽进严管”。
促进民营企业高效发展。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加快打造以企业为贵、以契约为贵、以效率为贵、以法治为贵的“贵人服务”品牌。在政务服务改革“2+2”基础上,真正做到“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加快推动各行业行政审批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从“线下办”到“网上办”、“网上办”到“掌上办”。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用电用水用气报装、缴纳税费、获得信贷、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领域,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办事便利度。对民营企业实施精准服务,开展宣传咨询、政策推送、代办服务、诉求化解等方面工作。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