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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 谁超标谁付费,谁保护谁受益 2022年03月18日

申云帆 汪兴茜

今年1月30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去年第四季度资金核算结果,除10月湘江河洋柱头断面水质未达规定标准外,其他考核断面及洋柱头断面11月、12月水质均达标。按照规定,此次遵义市红花岗区应缴纳1.89万元生态补偿资金给新蒲新区和播州区,由两区平均分配。

赤水河水蜿蜒流淌,奔流不息,路遇岸边礁石,泛起阵阵涟漪。作为长江上游流域重要生态屏障,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唯一一条未建坝的河流,也是重要珍稀鱼类栖息地。

2021年9月,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切实推进全市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遵义市出台《遵义市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施细则(试行)》,对全市赤水河綦江水系3条河流,以及乌江水系12条河流,共25个断面实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横向补偿方式主要是跨县(市、区)界考核断面选取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为主要水质考核因子。补偿断面考核因子浓度超过水质目标限值时,超出部分按化学需氧量每吨0.4万元、氨氮每吨2万元、总磷每吨2万元计算补偿金额,由上游县(市、区)人民政府补偿下游县(市、区)人民政府。出遵义市断面考核因子浓度超过水质目标限值时,则由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考核标准向市财政局缴纳补偿资金。若出现上下游考核断面均超标的情况,则以该考核断面超标贡献量计算补偿资金缴纳金额。超标断面下游涉及多个县(市、区)的,缴纳的补偿金额由下游涉及县(市、区)平均分配。

据遵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按照“谁超标谁付费,谁保护谁受益”“县级为主,上级奖补”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方式、统一因子、统一标准”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保护水环境的积极性,不断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遵义市47个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98%,其中19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虾子河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持续巩固,赤水河流域干流水质总体达到Ⅱ类标准,7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全市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全市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同时,依托赤水河流域生态资源,开展环境治理、强化空间管控、建立生态机制、丰富旅游业态、推动产文旅商融合,做好赤水河流域‘两山论’实践样板基地的大文章。”遵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