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黔西市委、市政府全面宣传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狠抓“六个保障”,健全“五项机制”,推动未成年人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狠抓组织领导保障。市乡两级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主任”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统筹协调调度。市级由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领多个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由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带领多名干部负责包保联系,定期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市、乡两级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站),分别按5人和2人配齐未保办(站)专职人员,抓实未成年人保护日常事务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狠抓经费落实保障。每年将留守未成年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关爱资金600万元,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通过整合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和村校共建,全面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建成村(居)示范儿童之家66个,建成学校儿童之家372个,不断丰富未成年人业余生活。新建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14441平方米,优先保障2875名留守未成年学生入住。
狠抓督导考核保障。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调度通报约谈问责制度,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未保办牵头成立暗查暗访组,每周对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障工作进行暗查暗访,对所有乡镇(街道)的暗查暗访,每两月实现全覆盖。对暗查暗访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预警并纳入重点管理。
狠抓生活落实保障。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制度,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目前,纳入孤儿保障的未成年人182人、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614人、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供养的未成年人15032人。集中和散居养育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的保障标准分别达1600元和1050元,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生活。
狠抓医疗报销保障。由市卫计局、市残联牵头,建立完善残疾未成年人康复救助制度。建立完善中小学生和困境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全市实现未成年人重特大疾病费用报销比例在90%以上。
狠抓教育保学保障。市乡两级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入学率、巩固率、辍学率等几个核心指标的监控。创新包保工作方式,严格落实“七长”负责制和“双线”承包责任制,全市农村留守和困境未成年人无辍学现象。
健全监测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留守和困境未成年人监测预防网络,借助市公安局110指挥平台、天网数据资源共享,创建“大数据+”精准关爱模式,确保关爱保护无盲区、全覆盖。开通救助热线电话,提高群众知晓率,及时受理、登记、评估、转介和报告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信息报告。
健全强制报告机制。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学校、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救助、福利等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报告意识。签订《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15312份,将及时受理、快速出警调查等要求纳入公安机关日常警务工作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图,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规范、有序、有效处置未成年人突发事件。市公安机关或其派出机构第一时间出警处置未成年人异常情况报告,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乡镇(街道)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处置留守未成年人突发事件能力。
健全评估帮扶机制。市乡两级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工作研判,及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健全各类救助帮扶“一站式受理、协调办理”机制,及时有效落实救助政策。坚持每年3月、9月、12月份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等级分类明确帮扶责任人,实行“一般风险按月、高风险按周”入户走访。
健全监护干预机制。通过劝父母返家照料一批、劝父母携带外出照料一批、委托有能力他人照护一批、机构集中照料一批“五个一批”措施,实现未成年人监护责任全覆盖。截至目前,累计劝返父母和劝携带外出减少留守未成年人1901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临时监护照料未成年人147人次。严格教育为先,劝导家庭依法履职尽责,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干预,依法训诫和追究法律责任。
(朱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