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远柏
前不久,贵州省林业局印发行动计划,明确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3年内建设100万亩国家储备林。计划明确,到2023年,赤水河流域森林覆盖率将稳定在64%以上,流域内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的能力将明显提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石漠化问题也将得到有效遏制。
赤水河流经云贵川三省,是长江上游唯一没有筑坝并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作为连接云贵川的一条经济动脉和人文纽带,也是众多珍稀特有鱼类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场所,保护好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对于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意义。
贵州高度重视赤水河的生态保护,2003年起,将每年2月1日至5月31日设定为赤水河禁渔期。2005年,国务院批准设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赤水河仁怀市五马河口至赤水市大同河口段被划为保护区5处核心区之一。2017年起,赤水河流域实施全面禁渔,这也是长江流域首条实施全面“十年禁渔”的一级支流。
为保护赤水河,建立赤水河流域省内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贵州省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贵州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在赤水河上游毕节市和下游遵义市开展赤水河流域水污染横向生态补偿,上游出境断面水质优于Ⅱ类水质标准,下游缴纳生态环境补偿资金;上游出境断面水质劣于Ⅱ类水质标准,上游缴纳生态环境补偿资金。截至2021年,下游遵义市向上游毕节市累计缴纳横向生态补偿资金0.93亿元。
贵州还积极推动云贵川三省共护赤水河。2018年,国家出台《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贵州抓住政策契机,积极协调,促成云贵川三省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水环境横向补偿资金,将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扩大范围,规定只要省际入境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即可获得补偿。按照约定清算,贵州省财政厅每年拨付云南生态补偿资金2000万元,3年共计6000万元,有效调动了赤水河源头和上游水源涵养地生态保护积极性,有力保障了赤水河上游水质稳定。
如今,三省共护赤水河,进入一个历史新阶段:去年5月,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各自省份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并于7月1日在三省同步实施;去年9月23日,由民革中央和云贵川三省政协联合主办、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支持的2021年中国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协作推进会在遵义市习水县召开,会上通过了《2021年中国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协作推进会遵义共识》。
如今,长江上游特有鱼类由每年21.8种上升至每年23.0种;珍稀鱼类种群数量明显增加,其中长江鲟的监测数量由禁渔前的每年0.1尾上升至每年72.3尾,胭脂鱼的监测数量由禁渔前的每年3.4尾上升至每年8.3尾;中华倒刺鲃和白甲鱼等大中型鱼类的种群小型化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赤水河水生生物多样性进一步丰富,背后离不开赤水河干流生态环境状况日益向好。
2021年,赤水河流域干流水质总体达到Ⅱ类标准。2021年,7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赤水河流域水质持续稳定,水环境质量进一步稳定趋好。
通过不断加强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赤水现有竹林面积132.8万亩。全国人大代表、赤水市牵手竹艺发展有限公司创始人杨昌芹说:“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去年,赤水竹编产业接近2000万元,惠及3000余名群众就业增收,给当地群众拓宽了一条增收致富的传统工艺之路。
3月5日下午,在贵州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主任陈少波说:“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是新国发2号文件在贵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基础上作出的新定位,要求更高。我们将牢牢把握从‘试验区’向‘先行区’提升的内在要求,全力在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和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国家公园建设、规模化碳捕获利用及封存等方面先行先试,持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贵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