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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两项清单”“三项制度”激发干部精气神 2022年03月01日

本报讯(通讯员 杨少康)绥阳县探索建立干部表现“正反”两项清单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项制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该县制定《绥阳县领导干部“两项清单”实绩评价制度(试行)》,精准研判干部政治素质以及干部“干没有干、干了什么、干得怎么样”。该县通过收集汇总梳理干部分工情况、工作受各级各类通报、约谈、考核以及遵守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正向清单”和“负向清单”,让干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完成情况在“两项清单”上“现形”,为选人用人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实绩关、廉洁关提供依据,让阳奉阴违、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的干部“浮出水面”,切实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立足工作实际需要,该县制定《绥阳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督导“指挥棒”作用,明确了优先考虑提拔使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标准,同时,对在年度政治素质考核、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中为“差”等次或工作表现不好等情形的,按程序对相关干部予以降低职级等处理,让干部在工作考核和工作督导中有压力,变被动工作为主动作为,彻底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不良现象。

该县将及时奖励作为激励干部的重要抓手,有效解决干部激励手段过于依靠选拔任用而导致的激励方式单一、覆盖面不宽、效果有限的问题。围绕《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立足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际,制定《绥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时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紧扣激励干部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中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明确对工作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明显的12种情形予以及时奖励,用制度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保障、撑腰鼓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