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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2年02月21日

经中央批准,同意我省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级表彰活动,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经各市(州)、县(区、市)党委政府逐级公示、审核和推荐,并经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同意,提出拟表彰的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体现民意,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月21日至2月25日)。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贵州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贵州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曾凡兵 董晓颐

联系电话:0851-86858120 86821351

电子邮件:2277842733@qq.com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青年路35号贵州省信访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553000

附件: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贵州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