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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生态屏障 守好绿水青山 ——仁怀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2022年02月16日

孟铭 祝进金

仁怀地处大娄山北侧、赤水河畔,自然资源丰富。

为守护高颜值的自然环境,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仁怀市充分发挥司法保障功能,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断筑牢仁怀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守护绿水青山。

提升环保意识

“传统的课堂教学只能把生态保护写在书本上,枯燥乏味,学生理解起来比较困难,而在这里,生态保护却实实在在呈现在学生眼前,不仅让学生能直接感受大自然,还能观看到许多生态实物展示,真正将生态环保意识‘种’在心里。”一名教师在带领学生参观完仁怀市生态修复基地后赞叹不已。

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仁怀市人民法院加快建立集生态修复与宣传教育于一体的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4个。基地的建立,摸索出一条将被动司法与主动作为相结合的环保新路子,为环境资源保护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对于进一步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加大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据统计,近三年来,仁怀通过刑事审判实现补植复绿430亩,向赤水河增殖放流中华倒刺鲃、鲤鱼135余万尾,收缴生态修复费用和保证金140余万元。

推动法治入村

“通过法庭以案释法,我们认罪认罚,汲取惨痛教训。”审判现场,两名被告人真诚悔过认错。今年,仁怀市人民法院在原二合镇政府会议室公开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1年2月6日18时许,被告人赵某甲、赵某乙明知赤水河流域处于禁渔期内,仍使用含有高氯酸钾和硫磺成分的“疯狂的石头”型鞭炮在赤水河一河段炸鱼,被仁怀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鞭炮65枚,河鱼15尾。

庭审结束后,法庭当场以案释法,向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资料,宣传捕捞水产品、砍伐林木资源、狩猎等法律知识,传导绿色环保和修复性生态理念,呼吁人民群众共同关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通过把生态环境审判法庭搬到群众中间去,不仅充分发挥了司法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作用,而且还向广大群众生动普及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提高了他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仁怀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说。

仁怀市人民法院通过组织下乡开展巡回审判的方式,对乡村生态保护意识淡薄、生态破坏现象频发、生态治理困难等问题给予更多更有效的司法关注,推动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和生态环境的乡村治理,达到了审理一案、震慑一片、教化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打造共治体系

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协同共治是生态治理的根本途径。仁怀市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协作机制,坚持合作共赢,建立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联合力量,不断构建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在内的共治体系,推动全社会对生态破坏的共同防治。

赤水河是长江流域唯一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发源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流经贵州、四川,对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在过去,云贵川三省多个县市区在审理生态环保案件上标准不统一,案件涉及面广,审理困难重重。

“生态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规模战,我们必须加强与赤水河流域兄弟县区的合作,团结各方力量,整合优化资源,变单兵应对为联合作战,才能牢牢把握司法主动权。”一名具有多年生态环境审判经验的老法官意味深长地说。

攥指成拳力量大。随后,云、贵、川三省展开多次对话,大家积极构建流域内互动合作的司法保障机制。2018年,四川、云南、贵州签订《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这也是全国首个在长江流域多个省份间开展的生态保护补偿试点;2020年,三省四地中院共同签订《长江上游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协议》;2021年,三省六县签订跨区域司法协作意见共同签署了《长江上游酱香型白酒产业带特殊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意见》,至此,云南、贵州、四川三省完全实现区域协同立法从“三省分立”到“三省共立”的跃升,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探索创新。

目前,仁怀市人民法院已通过与其他县区定期召开生态治理联席会议,集中各方专业优势和有效资源,对出现的生态治理难题做到各个击破,大大提高了生态环境案件的审判质效,降低了生态环境案件的发生率,开启了仁怀生态司法的新局面。

“我们将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仁怀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让更多的生态福利惠及百姓,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的生态获得感和幸福感。”谈及未来工作,仁怀市人民法院法官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