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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 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对贵州的战略定位 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2022年02月01日

总体要求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科学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构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

推进措施一

改善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

■ 科学推进岩溶地区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支持苗岭、武陵山区、赤水河流域等一体化保护修复。

■ 加大对乌江、南北盘江、红水河、清水江生态保护修复的支持力度,实施重要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对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和历史遗留矿山实施生态恢复。

■ 优先支持贵州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对处于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区的人员分批实施避险搬迁。

■ 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做好马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

■ 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快低效林改造,稳妥探索开展人工商品纯林树种结构优化调整试点,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 研究设立梵净山、大苗山国家公园。

■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建设有害生物风险防控治理体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实施黔金丝猴、楠木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工程。

推进措施二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坚持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 实施磷、锰、赤泥、煤矸石污染专项治理,推动磷石膏、锰渣等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和工程应用示范。

■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

■ 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 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飞灰利用处置示范工程。

■ 提高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推进措施三

健全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体系

■ 支持赤水河流域等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与长江、珠江中下游地区建立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拓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渠道。

■ 支持贵州探索开展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和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研究建立生态产品交易中心。

■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 探索将生态产品总值指标纳入相关绩效考核体系,实施经济发展与生态产品总值“双考核”。

■ 探索创新山地生态系统保护利用模式,建立健全用途管制规则,在此基础上探索促进山地特色农业和山地旅游发展的政策。

推进措施四

积极推进低碳循环发展

■ 加快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发展新能源,扩大新能源在交通运输、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应用。

■ 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落实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要求,力争新建项目能效达到标杆水平,引导存量项目分类有序开展节能改造升级。

■ 巩固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发挥森林固碳效益。

■ 探索实施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示范工程,有序开展煤炭地下气化、规模化碳捕获利用和岩溶地质碳捕获封存等试点。

■ 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规模化、高值化利用。

■ 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文字整理:申川

设计:唐波 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