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动贵州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建立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 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调剂机制,开展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 深化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推进息烽、湄潭、金沙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 开展集体石漠化土地市场化改革试点。
■ 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探索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有效处置方式。
■ 深化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矿业权出让+登记”制度,完善“净矿出让”机制,建立健全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减免出让收益和相关税收等激励机制。
■ 探索战略性矿产资源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新机制。
■ 鼓励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 允许贵州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将符合条件的园地、灌木林恢复为耕地,新增耕地可用于占补平衡。
■ 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西电东送”电价形成机制。
■ 推进数据确权,推动数据资源化、资产化改革,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收益分配机制。
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