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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障对象 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 2022年01月27日

我省目前只有贵阳市列入国家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40个城市名单。为贯彻“3个100万”和“强省会”行动部署,《实施意见》提出,以贵阳市(贵安新区)为重点积极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其他符合人口净流入条件的县级以上城市和成熟的工业园区,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组织研究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当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后纳入实施范围。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对符合条件的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执行优生优育政策、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应纳入保障范围。城市人民政府应按照保基本的原则,结合实际确定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