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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托起百姓“安居梦” ——《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解读 2022年01月27日

李佩珂 杨谡

贵阳市观山湖区风貌。

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住房供给侧改革的一大抓手。

尤其2021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相继出台。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围绕4个方面提出19条“硬核”措施,聚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计划“十四五”期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5万套(间)。

此次政策出台,有几个亮点颇受关注——

一是保障对象精准。《实施意见》针对的是新市民和青年人,要求以70平方米内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政策预期目标明确。

二是利益协调合理。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平衡参与主体利益诉求、构建主动参与激励机制做出较为合理的规划。

三是支持政策实操性强。《实施意见》出台并细化了一揽子土地和金融支持政策。

《实施意见》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可以说,《实施意见》的出台无论对企业还是住房困难群体,都是极大的利好。一方面,土地及存量项目资源向租赁市场倾斜,为企业带来更多管理运营的项目;另一方面,金融政策的支持,比如建设银行推出的公司住房租赁贷款,能够满足租赁住房开发建设、支付租金、租赁住房改造装修、家具家电配置、租赁日常运营等不同经营阶段的融资需求。

《实施意见》的出台,也是贵州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未来,更多保障性租赁住房将成为新市民、青年人在城市奋斗的归宿。同时,留得住年轻人的城市,也会迎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