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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2022年01月26日

■ 朱满德

产业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只有持续做优做强乡村产业、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才能保持乡村经济发展的旺盛活力,为乡村振兴提供不竭动力。

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首先必须坚持市场导向。我国是全球最大且最具活力的消费市场,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正加快升级,农产品需求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同步进行,农业已经由传统的食物和原料供应向多功能的生态环境产品、精神文化产品供给转型,不仅需要提供充足、优质、安全的食物和轻工业原料,还必须保护好绿水青山、乡情乡愁寄托,这与我省山地旅游大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等高度契合。今后一个时期,要充分用好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发挥有效市场的引领作用和高质量消费的驱动力量,做实做好“产业选择找市场需求、产业发展靠市场主体、产销对接靠市场渠道”,真正让市场引导乡村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我省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逐步形成产业协同融合、区域协调互动的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切实提升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匹配度,更好满足多层次、个性化、高品质的美好生活消费需要。

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关键要发挥好有为政府的作用。实践表明,产业扶贫的持续快速推进得益于行之有效的精准脱贫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离不开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各种支持。现阶段应加快梳理现有产业扶持政策,用足用好过渡期政策,切实提升扶贫产业的市场竞争、抵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等能力,为应对政策分类优化调整、实现政策有效接续和产业平稳过渡做好准备。要纵深推进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立法建制、规划引领、高效服务等方式,建立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稳定可预期、舒适健康的营商环境。在审批准入、用地协调、项目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税费优惠、金融保险、政务服务、产业配套、人力资源等方面综合施策、精准施策,更加便捷高效地服务市场主体。

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根基是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加大外部引进和内部培育,力争在我省优势特色产业上聚集一批国家级、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龙头企业与优势主导产业、区域特色产业、地方经济发展等融于一体。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社经营实体化、运行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切实做好“空壳社”清理和示范社建设,鼓励发展合作社、联合社。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建设,探索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提升其发展质量和带动能力。积极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深度参与现代乡村产业发展,特别是开展面向小农户的生产托管、产销对接、“互联网+”等新兴服务。加强对小农户种养技术、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创业就业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小农户综合发展能力。引导小农户间开展合作与联合,发挥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产业化联合体等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畅通城市人才下乡创业就业渠道,支持发展特色农业,带动发展康养农业、乡村旅游及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各类主体间的要素整合和资源共享,助力融合发展和集群发展。

高质量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目标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助力农民共同富裕。要因地制宜采取订单带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托管托养、代耕代种、吸纳就业等方式,建立健全订单农业、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化联合体,通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主体、普通农户等多元主体共建、共营、共享产业链价值链建设成果。要加大利益联结机制的履约监督力度,强化合同约束,督促诚信履约,切实维护从业农户利益。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对联结农民紧密、带动实效好的龙头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本文为省社科重点课题[21GZZD07]阶段性成果)